梁湘润:沈氏用神例解( 1984 初版)
「沈氏用神」是以「沈孝瞻」氏的「格局」喜忌爲範圍,所以「格局」以外的推理須另行參考酌用。
開宗明義
「沈氏用神」是以「沈孝瞻」氏的「格局」喜忌爲範圍,所以「格局」以外的推理須另行參考酌用。
一:有關「冲、刑、會、合」與「六親、生、旺、貴人、特別格」部份,及明代「古典」式的命學,請參閱「大流年判例」。
二:有關「日主」對「十二月令」之「調候用神」部份,請參閱「余氏用神辭淵」比量推理。
三:「沈氏」原文,本來「格局」與「大運」,二者是一連貫排列的,後人將其分割爲二部份。前後二節有時不能完全連接,故而本文先按「格局」、「大運」分別註釋之際,另再二者合而註明,以「常見誤用格局喜忌提要」一節中作提要之說明。
四:「沈氏」在「取格」認辨的方式,是以「月令」地支爲第一優先。至於「月令」地支所藏的天干,有沒有透出,是不重要的事。這一點是與「三命通會」認取「格局」的立場相同。
清末以來的「命理典籍」,屢屢忽略了介紹「認格」的細節。通常是以——「天透地藏、三合、三會」可以取格,四柱同時有一種「格」以上之時,則以「月令」所透者視爲第一優先而已。
這一種論註,原則卽是「沈氏」或者「三命通會」取「格」的立場相同,所不同之處,只是「層次」問題。
譬如:「甲」日主,生於「酉」月。而「酉」中「辛正官」沒有透出天干,而時柱卻是「戊辰」時,也沒有他格可入,常法可以認爲是「時上偏財」格。
「沈氏」則認爲「甲」生「酉」月,不論「酉」之「辛正官」透不透天干,以及四柱另外有沒有他格可成,皆作「正官格」而認定。卽以上節所述之「甲日酉月戊辰時」爲例,不作「時上偏財格」而論,而是「官逢財生」之認取。
設若「月支」地支之中,包含有二、三個「支藏天干」,在認取「格局」之際,也數相同論法。
譬如:「癸」日主生於「寅」、「寅」中有「丙、甲、戊」。
不論天干有沒有透出「丙、甲、戊」,卽是先認定爲「傷官格」。
以「寅」是「甲」的「臨官位」,「甲」是「癸」日主的「傷官」,故此認爲「傷官格」。
這一種取認的方式,卽是以「月支」本身是那一個「天干」的旺位,卽以此對「日主」而論格。
所以「癸」日「寅」月,是「傷官格」。如果「寅」中之「丙、甲、戊」又有透出天干的情形下,就是以透出的「天干」所成之格,附屬於「傷官格」之下。
「寅」中透「甲」——是月令正位「傷官格」。
「寅」中透「丙」——「丙」是「正財」爲「傷官生財」格。
「寅」中透「戊」——「戊」是「正官」,爲「傷官見官」。
五:關於「日主強弱」的問題,並不似常法之——
「日主弱,扶日主;格局弱,扶格局…」如此單純。「沈氏」認爲「日主」之強弱,固然是可以影響「八字」之高低,但是並不是唯一優先事。「日主強弱」對「八字」的重要性,不到綜合推理的「六分之一」。
譬如:「七殺格」有「食神」制。最忌「財、印」出干。
故此,「財、印」有否出干,遠比「日主」強弱要來得重要。
六:關於「通關」這一項問題,常法受了「徐樂吾」的影響,誤將「張神峰」的觀點,移植於「沈孝瞻」的著述,以爲「二神相戰,中間之神必可通關」。譬如:「傷官見官」,則以「傷官生財、財生官」的「財」字「通關」觀念,普遍去適用於任何「二神相戰」的八字。
按「沈氏」用的是「三聯生尅制」,乍看好像「通關」,而又不是以完全居「中」的字就可以「通關」。「沈氏」是認爲居「中」者,未必一定是有「通關」的可能。諸如——
「傷官格見官」,「財」星可以「通關」。「正官格見傷官」,「財」星則不能「通關」。
七:「命學」不宜用「統計」方式來作主要引證的結論。因爲設若有一位人士,認眞統計了一萬組八字,在目前的比例來論,仍不到「千分之一」的比例。統計的吉凶,只宜用之於「命、運、歲」中之「冲、刑、合、會」,與局部「神煞」的引證,不足以用之於「軟體」的「多邊用神」制式。
八:「沈氏」之著作,受了「徐樂吾」的個人習慣,曲解了很多「沈氏」的原意。由於「徐樂吾」喜歡引用一些,與徐氏同一時代之淸末遺老名人八字來穿挿,以及引論一些名伶的趣聞,附會於先賢著作中。昔日對這些趣聞,多少還有些趣味感。近來大家可能認爲過度之穿挿附會,是沒有什麼意義之事。所以我們只宜對「沈氏」的原文多予研究,不必多分心於徐樂吾氏的附筆架詞。
九:「沈氏」有他獨特的表達方式,他的規範作別將它歸類於「十四制式」,各別予以說明。
十:在說明「十四制式」之前,爲論命實際上應用方便,特先將「常見誤用格局喜忌」列在專章,以此表達「沈氏」與「常法」異同之特徵。
常法緒論
沈氏用神是以「子平眞詮」一書爲宗,是以「格局」爲主而論「用神」。「用神」這一術語,在近五十年以來,幾乎已經成了一種「口頭禪」。在一般觀念之中,只是以「中庸」、或者稱之謂「中和」的概念,籠統而論之。大抵無非是「日主弱則扶日主,格局弱則扶格局。日主強則尅洩日主,格局弱則尅洩格局。」
這一種「平衡」的概念,是十分易於明白的事理。然而,這一種概念之餘,會產生一些太過瑣碎的困惑。今舉二則例式,作一介紹。
一:日主弱,扶日主——能扶日主健旺者,並不是只有一種。諸如:「比、刼、祿、刄、印、長生、庫」都可以使日主變強。這七種之中僅對日主而言,能扶日主的主旨,並沒有不同。然而這七種之中,對格局方面就有不同的含義。今擧例如下:
財格——不宜用「比、刼、刄」扶日主。
正官格——不宜用「羊刄」扶日主。
食神格——不宜用「印」扶日主。
總之,扶日主之「神」,不可以又尅「格局」之用。
二:日主強,尅洩日主——能「尅、洩」日主者,卽是「官殺」與「食傷」。
然而日主強,是有七種之強「比、刼、祿、刄、印、長生、祿、庫」如果日主是「印」扶之強,設若用「官殺」制日主,則「官殺」生「印」,「印」更可生「日主」,反而益爲見強。
等等類似這些困擾之處很多,讀來已經成了一種「子平八股」,令人莫之所衷之厭煩。這些話千言萬語,只是-一句話。上焉者是以「中和爲前題之下,兼顧不傷害格局之字面」。下焉者只知「中和」而已。至於「怎樣才能使其中和,如何又能既中和,又不妨格局」?則語焉難詳。爲什麼「語焉難詳」呢?那就是要一一說明?則嫌其太煩。不說個明白,又嫌其太玄。大抵初期研究「子平」三、二年的人士,就是徘徊在此二者之間。
後來的情形呢?並不是訴諸解答這二項的困擾爲主旨,而對這些「中和」的論法有些表示懷疑了。也知道「中和也罷,用神也罷!」可能只是一個抽象示範性的「樣品」而已。可能根本不是一種可以適應用到任何一種「八字」中唯一的規則。
我們現在可以舉出一些,可以不必考慮「中和」,而且可以超越「中和」,更爲優先的「命理」法則。譬如:「乙」日主,生於「子、丑」月,則四柱一定不可以缺少了「丙」字。這一個「丙」字,當然是「洩」日主之字,然而以「乙」日生於「子、丑」月,可以不必考慮日主之「乙」字,夠不夠強,能不能洩?會不會影響「中和」?這些有關「中和」這一方的問題,都變爲其次之事了。不「中和」之事小,沒有「丙」這一個字的事大。這就是大家常常所聽聞到的「調候爲急」了。如此,我們又要問,「調候」到什麼程度才算是「急」,可以超越「中和」了呢?這一個答案的概略觀點,大抵是在夏、冬二季的是最爲明顯。
這一些看起來似乎很有「理」,而又「理還亂」的情形。有關這些我在「星相回憶錄」之中,是敍述得十分詳盡。「星相回憶錄」是敍述我自己硏究「星相」的「心路歷程」,如何在重重疊疊,分分合合,似同不同,同中之異,異中之同,…怎樣去體會出它的前因後果與來龍去脈。
大抵「子平法」是包融於八組「似同而不可合用,似非而可以酌情兼論」之中。讀者可以閱讀拙著「淵海喜忌隨筆」與「子平秘要」,當可以有一個原則上的了解。
現在我們論述的主旨是八組組合中之一組「沈氏用神」(子平眞詮)。我昔年曾經在「子平秘要」之中論過四組用神之比判。而且對時下最爲盛行的「調候喜忌」,特別列成「表格化」,出版爲「余氏用神表解」與「余氏用神辭淵」。由於先賢之作,體裁立場不同。故此沒有將「沈孝瞻」氏之「用神」列入,一併介紹。而在此則以「沈氏用神」爲主作一探討。
任何一本書,吾人研究之時。除了它的內容以外,我們首先要探討它的原作者之「人、時、地」。所以研究「沈氏用神」之前,就是要先了解「沈氏何許人,什麼時代,什麼身份,何時出版」等等之基本認識。按:
『沈氏名孝瞻,諱燡燔。清康熙年間人,乾隆四年己未年進士。他是對「子平」法深有心得的人士,「子平眞詮」一書,當初只是沈氏的一份心得的手稿。原稿是三十九篇。並沒有「子平眞詮」這一個書名。由於沈氏是進士出身,乃是官場中的人物,他的談論「命理」的對象,都是仕紳與官宦。他的這一份手稿只是轉借於仕紳官宦之中,對「子平」有研究的人氏彼此傳閱抄錄。如此輾轉抄錄了十餘年。有一位「胡空甫」先生,在「宛平」府中任幕府,在府中,始得見到「沈孝瞻」氏的「手錄」,認爲是一本非常好的一份手稿。因而在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年將沈氏的文稿出版爲書,稱之謂「子平眞詮」,也就是今日大家都能熟知的「順用、逆用」等等原始創立人』。
「胡空甫」是第一位出版「子平眞詮」的人士,自清代乾隆以後,陸續出版「子平眞詮」的人士,是有很多種版本。內容未必完全是相同的。今日我們所看到「子平眞詮」的版本,並不是第一次「胡空甫」的版本。乃是淸「趙展如」的版本。民國二十五年「方重審」與「徐樂吾」,再將趙展如的版本,重再作一次章節上的調整出版,就是我們今日所見到的「子平眞詮」。
沈孝瞻原始的手稿是三十九篇,後人加以分割,譬如:論「偏官」與「偏官」取運本來是一篇,後人分之爲二篇。當在民國二十年左右時代坊間所出版的「子平眞詮」是四十四篇。而「方、徐」二氏用「趙展如」的版本,再度加以調整章節而成四十七篇,補上各家之差異處合共爲五十四篇。
「沈孝膽」是清康熙年代人氏,與「滴天髓」的註釋者「任鐵樵」是同一代的人物,不過「任鐵樵」要比「沈孝瞻」大四十歲以上。以相近時代的人物,應該是有比較接近的命理推論,然而「沈、任」二氏的觀點卻是大爲異趣。這個原因有二:
一:淸初之時,命書的流通版本,不是現在的那幾本命書。那時候流行的書,除了我們所知道的「三命通會,神峰通考」以外,其外的如:「廣信集、神白經、燭神經、理愚歌、三車一覽、源髓歌、三命鈴、指迷賦、金書命訣…」等,目前只有殘本。故此我們無法求證「沈、任」二氏在今日所不能詳知的版本,他們的採信範圍是怎樣作取捨的。
二:「沈、任」二氏的身份不同,「沈孝瞻」是進士官員,「任鐵樵」是職業論命者,所以立場一定是有所不同。
「沈孝瞻」在「眞詮」一書之中,他的眞正重點是在「用神、八格、取運」。此書在第一章之中所列出的「十干十二支,干支方位配卦、十干宜忌、陰陽生尅、四時五行…」等十三節,都不是「沈孝瞻」原來的眞正原文,而是後人所加錄。
按民國初年「眞詮」一書只有四十四節。而「徐氏」的註釋本,竟達五十四節。因此卷首之「十三」節最多只有三節,才是近似「沈氏」之作品。其中最爲明顯爲「附添」的文筆,卽是「附滴天髓天干宜忌」,以及「附論四時五行」。這二節「徐」氏明白加上「附」的一個字,顯然就不是「沈」氏的原文,而且另有二項理由,足以證明這二節不是「沈孝瞻」的原作品。
一:「滴天髓」的論「十天干喜忌」:諸如「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等。按今日的推論是出於「任鐵樵」的「滴天髓」原文。「沈」氏引用「任」的文筆。這一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基於「沈孝瞻」與「任鐵樵」是同一代的人物,「任鐵樵」就算是英年就出版了「滴天髓」、「沈」氏也不會採用的。因爲「沈」氏是進士級的官員,不可能引用同一時代「職業論命」之片斷語句。再以「滴天髓」,並不是「任鐵樵」所著。按明史「藝文誌」中明白刋錄「滴天髓」,原名爲「三命談滴天髓」是明代劉伯溫所著。清初可能是爲了忌諱提及「劉伯溫」的這一個名字,所以將「三命談」三字刪去,只留下「滴天髓」三個字。任鐵樵最多只是將劉伯溫的原文章節中節引數段而已。
二:論「四時五行」這一節,原文在「三命通會」之中,是可以查得到的。然而「徐樂吾」在五十四節版本的「眞詮」之中註明,「四時五行」是節錄「窮通寶鑑」。按「窮通寶鑑」這一本書名,不要說是清代雍、乾年間沒有這個書名,卽使在「道、同」年間也沒有這一本書。所以可以證知,都是「徐樂吾」所附添上去的。
「徐樂吾」氏在民國二十幾年的時候,註釋過的幾本命理的書籍。註釋得是好或者是壞,這都是一些見仁見智之事。然而「徐氏」有一種註釋的習慣,就是喜歡將清末、民初的一些名人的八字,硬要引入原文之中。這是「徐」氏的先決條件。非名人之八字不用。他手上大約有一、二百則名人的八字,在他註釋幾本「命書」之中,翻來覆去來引用,將已知的「好命」者,不論什麼「八字」都要一定硬性解釋爲如此,如此所以「命好」…。
譬如:
甲子
丙子
丙寅
丙申
此子申隔位,也可以合,所以「寅,申」不相冲。
癸未
壬戍
庚戍
庚辰
一未不刑二戌,因爲已知此造是做官的。
至於「二卯不刑一子,二子不刑一卯。一子不冲二午,一午不冲二子」…。都是在已經知對方是「名人」,因而一定要解釋爲如此,如此…。甚至「隔位」也可以合,……等之牽強論述。
「徐」氏的註釋,通常都會導致讀者得到一種「原來不過如此之下的剪不斷,理還亂」模稜二可的觀念……。
「沈」氏的著作,原文都是很容易明白的,其中唯一困難之處,就是「沈」氏只敍述文句,而沒有每一條都作出八字的例式。徐樂吾氏雖然在形式上是在「沈」氏原文列出幾則八字作例式。不過,在實際上而言,徐氏並沒有眞正按「沈」氏的原意在作例式,而喜歡隨意挿入一些似是似非淸末民初的名人八字。雖有可閱性,用之來體會「沈氏」的原文則嫌不足,卻因此而形成二種困擾。
今將這二種困擾各別舉出一些例式作一觀摩。
第一種困擾——是原文的文句易懂,而不容易例出一個完全符合原文的八字來觀摩因爲「沈」在行文之中有些文句描繪的八字,很容易按原文造一個八字,有些則比較複式。不是對「編八字」有心得的人士,很難隨意按照原文,能編得出這一種八字。
所謂容易按原文編造的八字,諸如:『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冲破害,「官」格成也。』這一種行文的八字,幾乎對「子平」略有基礎的人士,都可以擧例得出來,卽是——
偏財戊 寅偏財
正官辛 酉正官
甲 子正印
正印癸 酉
所謂不容易按原文編造的八字,諸如:『食神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
正官辛 巳 一:月日時三會七殺。
食神丙 申 二:月干丙成食神格。
甲 戍 三:丙辛合去食神。
正印癸 酉 四:年、時亦成正官格。
故而「正官、七殺、食神」三個格之中,以「正官」合「食神」,併而獨成「七殺格」而用「印」。
類似這些「複式」的「八字文句」,在「沈」氏原文之中比比皆是。
諸如:『陽刄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等,使讀不易體會此種八字的全貌。
第二種困擾——是指徐樂吾對沈氏原文註例的這一方面。這一方面有二種情形。一者是徐樂吾氏在註例之時,並不是對原文一句一句註釋。而是每隔一段以後才列出八字。往往會列出「原文」中,根本沒有這一段的文句。
譬如:徐氏在「成中有敗」之後,列出伍朝樞的八字。
正財丁 亥祿
偏財丙 午
壬 寅
正官己 酉正印
徐氏以「財官並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財官太旺,身弱不能用「財、官」?喜逢亥祿,酉印扶身爲用,乃敗中有成。
徐氏的這一段話,與此八字之喜用,當然是很有推理,然而,「徐氏」將此一八字例在「成中有敗」之中。而「徐氏」卻註明爲「敗中有成」。按「敗中有成」是列在「成中有敗」之下一節。如此不是信手之筆,就是編排有誤。我們先假定是徐氏是出於大意,將「敗中有成」的例式,誤植於「成中有敗」,這也是作家常有的大意。如此我們著眼於在「財」局中之「敗中有成」,沈氏原意是怎樣的解釋。按沈氏只以「官逢傷透印」,以及「財逢煞而食神制之」。並沒有「財」忌「官」之一說。故此,徐氏的註釋,可以認爲是徐氏採諸家之說混合作例,卽使是推理可以採用,然而這一種立論並不是「沈」氏之特色。
二者是徐氏以他家之論,解釋入「沈」氏之文中。諸如:沈氏曰:「凡八字排定,心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喜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沈氏是指「用神」之一詞,而徐樂吾則將「余春台」的「調候用神」,自行穿挿於其間。而解釋爲「戊戌、甲子、己巳、戊辰」。月令「偏財」爲我之「財」,本當以「財」爲「用」。但以生於「十一月」,水寒土凍,調候爲急。故以「巳」中「丙」火爲「用神」。但比刼重重,爭財爲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刼,使群刼不能爭財。這完全是用「余氏用神」之「己」生「子」月,以「丙、甲」爲用。
吾人無意苛求徐樂吾的註釋是否是完美之作。只是在此僅僅是對「沈」氏原文重作一次忠實的詮釋。一如昔年註釋「余春台」調候用神的立場一樣。只是以原作者怎樣的行文,我們就如何實實在在按原文加以詮釋。註釋的動機不帶任何個人色彩,儘其可能做到「平實」爲第一優先。
沈氏「用神」基本觀念——「用神」這一個術語,坊間命書的引用含義。大抵是集取諸家之說,再參入某一個人的觀點而作出的敍述。這一種「某一個人的觀點」,可能不是出於他內心的眞知灼見,而是一種「當時的平均概念」。這一種「當時平均槪念」,又是隨著歲月在緩慢變遷。而這一種「變遷」,在整個「命學」史上來論。又有「大週期」與「小週期」之區別。所謂「大週期」大約是二、三百年。諸如:
一:明代之重視「納音五行」,而清代重視「河圖干支正五行」。
二:明代「格」之名稱偏重於富有詩意。諸如「昆山片玉、馬驃天庭、子歸母腹」。而淸代偏重「正官、七殺、食神…」。
三:明代之「支藏天干」重在「人元司令」,譬如「寅」之「丙、甲、戊」是指「立春後戊土七日旺,丙火七日旺、甲木十六日旺」。而清代重於「透出天干者爲旺」。
四:明代「用神」卽「格局」的別名。譬如:以「財」爲「用」,卽是指「正財」
五:「格局」重於「日主」。 「五行性質」重於「中庸平衡」。
…等。明代自「萬曆」年間,至淸「乾隆」年間是這一個「大週期」轉變的時間,而清末民初則是「小週期」的時間。小週期是指已經不必再兼論到「大週期」時代之兩面兼顧。也就是可以完全放棄「納音五行、人元司令…」等等彼此兼論,而是如何將明代之「術語」可以完全用清代式的解釋術語,則加以清代化而保留。如果不能加以「河圖五行」化的術語,則揚棄而不論。除了「揚棄」的這一部份,可以不論。而對加以「河圖五行」化的這一方面,則採取「溶合化」。以一種「中庸」的觀念,可以改變明代原有的含義,納入一個可以「溶合」的體系之中。
這一種轉變是須要五十年以上的時間。今日每每會發現到一些困擾的問題,就是因爲這一種「自然溶合」上的殘跡,所發生的問題。這一個問題大抵是有「五個角度」可以探討。
這些問題,牽涉太廣,吾人現在僅以「沈孝瞻」的「用神」有關者作一項介紹。
一:按「用神」這一個「術語」,它並不是「命學」上的專有術語。而是採用「法家」的一個術語。「用神」原出於「韓非子」之「解老篇」曰:
「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之謂「侈」。聖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
二:「沈」氏之出生年代是在清代康熙年間。我們不要以今日的平均概念去推測當時的命理觀點。而是要在「沈」氏的著作中去了解當時的概念。他比較接近於「三命通會」與「滴天髓」,而與今日之「余氏調候用神」(譬如:甲日寅月,以丙、癸爲用)完全沒有關聯。因爲在清雍、乾年間,根本沒有「調候爲急」,看八字先看日主強弱的這一種觀念。這一種後期觀念之普通形成,那是還不到五十年之事。
三:「沈」氏採用「格局」以「月令地支」卽可以成「格」。是與「三命通會」中之「甲」日「酉」,卽是正官相同。以「月柱」天透地藏爲「正格」,而「月柱」以外,年、時、干支以及日支天透地藏爲外格。
四:以月支爲日主「臨官」位者爲「月刼」。卽今日之「逢祿」格。
五:月支半三合或半三會,亦可以成格。
六:「用神」之第一優先含義,「用神」卽是「格局」。「用神」與「格局」乃是同義而不同名,二者別無差別。
七:「用神」之「格局」,總有八種。固定以「順、逆」二用而分之爲二組。卽是「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煞、傷、梟、刄」,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
「沈」氏之「用神格局」大抵是在以上這幾項大原則下而產生「吉、凶、喜、忌、成、敗、應有情、無情、順用、逆用、正格、外格、行運變格…」等等之獨立系統。
目錄
開宗明義
「常法」緒論
格局成、敗表
用神格局之成
格局成、敗例解
用神
用神善惡
順用格局
逆用格局
雙格辨用
格用之成
格局之敗
敗中救應
格局變化例解
格局用神「變化」
用神有情
用神有力
有情兼有力
有力兼有情
有情非情之至
有力非力之全
無情
無力
變成為敗
變敗為成
「格局」調候
相神
雜氣透合
吉凶成敗
六親特格論
特格拘泥
論「星煞」
宮分六親配六神
行運喜忌
用「格」捷要
提要——正官格
正官——逢傷官
正官——透七殺
正官——財傷全
正官——遇合官
財格
財格——官星帶比
財格——傷官
財格——兼印
財格——官、殺齊透
財格——遇比劫
財格——七殺
財格——羊刃劫財
財格——官、傷
財格——官、食
印格
印格——身弱——透七殺
印格——透正官
印格——身印二旺
印格——透食、傷
印格——透財
印格——身旺透七殺
印格——透食、財
印格——透財殺
食神格
食神——生財
食神——生財露殺
食神——透印
食神——透殺印
七殺格
身殺兩停
七殺——透財
七殺——透食
傷官格
傷官——生財
傷官——佩印
羊刃格
羊刃——七殺
羊刃——透正官
羊刃——透印
羊刃——合殺
羊刃——食官傷
建祿格
建祿——透正官
建祿——透財
建祿——透七殺
建祿——透印
附日主強弱論
常見誤用「格局、大運」喜忌
正官——財印二透喜忌
正官——混殺喜忌
正官——財食傷全喜忌
正官——佩印入財運
財格——生官喜忌
財格——食神遇印喜忌
財格——帶七殺喜忌
財格——帶殺印喜忌
印格——透官喜忌
印格——透官兼食傷喜忌
印格——透食傷喜忌
印格——透殺忌何運
印格——透財喜何運
印格——透官殺喜忌
食神——生財大運喜忌
食神——透殺印喜忌
食神——獨殺大運喜忌
七殺——透印大運喜忌
七殺——透財大運喜忌
七殺——羊刃最忌何運
傷官格
傷官——生財忌何運
傷官——佩印忌何運
傷官——透殺印忌何運
羊刃格
羊刃——透官忌何運
羊刃——透殺忌何運
建祿月劫
建祿——透官印忌何運
建祿——透食傷忌何運
沈氏用神「十四制式」
一:有根無根制
二:輕重制
三:成敗異途通關制
四:日主強弱制
五:無日主強弱制
六:比、印異用制
七:格、神合吉凶制
八:賓主生尅異位喜忌制
九:無「財」論吉制
十:化「殺」不定制
十一:「格局」調候制
十二:「格局」特定喜忌刖
十三:三聯聲尅制
十四:陰陽干支異生制
大運喜忌
沈氏十四制式 大運
正官格喜忌
財格喜忌
印格喜忌
食神格喜忌
七殺格喜忌
傷官格喜忌
羊刃格喜忌
建祿格喜忌
附「三聯生尅」制大義
详细信息
- 作者
- 梁湘润
- 出版社
- 台湾行卯出版社
- 頁數
- 336
- 出版日期
- 1984